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天际

心的天际,淡淡的宁静,简单的快乐......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关于我

本人性格爽直,为人正直,不喜欢虚伪。本人忙碌之外喜欢写写小感悟、小体会,休闲时间喜欢旅游、散心、小运动、唱歌、养花草,喜欢浏览原创博客。声明:本博客均为本人原创作品,请各位访友尊重本人,转载和引用需征得本博主同意。 本博客内容文责自负。

【原创】我的那一片净土(一)——中队的挫折  

2011-09-09 11:41:08|  分类: 军营往事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 

(五)中队的挫折

 经过一年,部队内部的变化是大的,尤其是部队的思想基础大大改观。可是虽然内部环境有所改变,但是外部环境却始终没有扭转过来。只要是师以上的检查,我们肯定没什么问题,还经常会受到表扬。可是要是轮到支队的检查,就总是这个那个问题的不断,原因就是支队这一级长期的、对我们中队的极差的印象与看法——据一个关系不错的在机关工作的战友说,到别的中队检查,有没有问题都无所谓,到你们中队检查,要是检查不出问题来,回去交不了差——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啊?

 记得有一天支队通报十一中队哨兵在支队的夜查中,枪被检查人员骗走,也只是批评批评了事;我们中队被通报的问题是,在机关楼门哨位附近距哨兵六七米远的地方有一个职工扔的烟头,结果就被支队捉住不放的批来批去的。不是要解释什么,当时真的没地方说理去——要说哨兵上哨期间没有特别情况是不允许下岗台的,一则是黑天,烟头又那么远,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扔的,哨兵也未必看得清,怎么就抓住小辫子不放呢?如此这样的检查通报可以说是举不胜举,试想这么大的一个中队,一百多号人,查个纸屑呀、烟头啊、登记字迹不工整啊等等之类的问题不是太容易了嘛,可是人家就针对我们大批特批的没完没了。甚至有一次气得我与大队长拍了桌子:大队长指责我们工作不够细,让支队总是找麻烦。我说不是我工作不细,而是有些检查人员心术不正,如果这样的人再来检查,我会打他出去(我是说得到做得到的),吓得大队长马上骑车过来做我的工作,让我不要太急脾气。

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一直持续到年底。

年终考核,中队长休假,直到考核后才回来。在我的带领下,我们中队在支队军事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,在师里的抽考中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,其他的检查考核也都不错。但是这些还是不足以扭转中队的被动局面——支队派出由副政委带队的工作组驻中队考察了解情况。他们依然通过对部队的全面检查、对官兵的谈话问卷、找我们谈话来收集情况。记得副政委找我谈话时问我:“你们中队发展建设到目前如此的被动局面,是什么原因?”虽然我一肚子的委屈、一肚子的怨气,但是我还是将一切都揽了下来:“我是中队的党支部书记,中队没有建设好,我负主要的责任,支队要处理的话就处理我吧!……”

 而在这件事上,中队长也没有认怂,也主动的承担了责任,这也是我对他比较佩服的一次。

 事隔半年后听政委找我谈话时说:“当时支队是决定要把你们中队长和指导员都撤换掉的。但是从对部队的谈话和调查了解来看,部队对你们的工作和责任心是认可的(好在副政委回去汇报时说了句公道话啊),而你们俩人当时在中队处于危难之时也没有互相拆台,让支队觉得你们这个班子还是有战斗力的,还是团结的,与平时参谋、干事、助理下来检查时的汇报的情况还是不太一样的,所以……”

 不过我也通过这件事对我的部队更加有信心了,因为在大难面前,我的部队通过了考验,没有一个战士说中队的坏话,没有一个战士说干部的不好——说明战士们已经信任他们的党支部了,已经信任他们的中队领导了,一改我刚来时的“乱告状、不信任”之风了!纵然我们的干部还有这样那样做的不够的地方。

 不过“死罪已免,活罪难逃”,我们中队还是于2000年4月底被调防到支队的农场从事机动训练和生产劳动任务。但是“塞翁失马,焉知祸福”啊,之后在农场不到一年的时间中,我们中队也彻底的缓过劲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写于2011/9/8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192)| 评论(32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